
新学期伊始,法治清风拂面而来。3月4日,绵阳南山中学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老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陈建明。他以“播撒法治种子,培育青春之花”为主题,用10个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既有温度又有深度的“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此次活动由政教处副主任冯淼主持。
“未成年人保护,国家一直在行动”。陈建明开场便点明了这堂课的重要意义。他告诉同学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多处体现“未成年人保护”元素: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今天这堂法治课,就是落实党中央部署的实际行动。”

陈建明副庭长从三个方面进行授课。一是明确两条年龄线,划出人生“安全区”。他用18岁、16岁、14岁、12岁、8岁五个数字,为同学们划清了刑事责任的红线。二是划清三条风险线,敲响成长“警示钟”。从毒品犯罪、网络犯罪、高空抛物三个方面讲解青少年容易触犯的法律禁忌。三是熟知四条保护线,织密成长“安全网”。要做好自我保护,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家庭保护,监护人的失职必被究;做好学校保护,坚决落实校园欺凌“零容忍”;做好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自甘风险不等于免责。他指出,法是一面镜子,帮我们审视言行;法是一把尺子,度量和约束行为;法是一块盾牌,保护我们免受侵害;法也是一把利剑,惩恶扬善、伸张正义!

课程尾声,陈建明寄语南山学子:“希望今天的法治课,能在你们心底种下一颗法治种子,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行止有度、学业有成,为强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