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

2022-06-23

四 川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2 年

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19 号)相关要求特制定《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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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


根据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19 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成立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各科目一类模式高考各科目和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藏语文、彝语文。

(二)笔试科目复核范围

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评。

4.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上评分差值是否超出规定阈值。

5.小题得分是否漏统。

6.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成绩复核工作由复核工作组统一组织进行不对考生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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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审定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的,应于 6 月 25 日 12:00 前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机构登记。县(市区)招考机构、市(州)招考机构须按照《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细则(考试阶段)》规定的办法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市(州)招考机构须于 6 月 25 日 17:00 前将汇总后的“考生成绩复核登记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省教育考试院收到各市(州)报送的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数据库后分科目打印成绩复核表,并组织学科专家,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于 6 月 28日29 日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同时将复核结果返市(州)招考机构考生成绩复核结果不公布,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可在 7 月 1 日 17:00 前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机构书面申请复审逾期不再受理对申请复审的科目,由复审组进行核实,并作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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