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2 年
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19 号)相关要求,特制定《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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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
根据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19 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成立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各科目、一类模式高考各科目和二类模式招生考试藏语文、彝语文。
(二)笔试科目复核范围
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评。
4.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上,评分差值是否超出规定阈值。
5.小题得分是否漏统。
6.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成绩复核工作由复核工作组统一组织进行,不对考生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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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审定、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的,应于 6 月 25 日 12:00 前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机构登记。县(市、区)招考机构、市(州)招考机构须按照《四川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细则(考试阶段)》规定的办法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市(州)招考机构须于 6 月 25 日 17:00 前将汇总后的“考生成绩复核登记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省教育考试院收到各市(州)报送的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数据库后,分科目打印成绩复核表,并组织学科专家,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于 6 月 28日—29 日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同时将复核结果返市(州)招考机构。考生成绩复核结果不公布,由县(市、区)招考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可在 7 月 1 日 17:00 前携带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机构书面申请复审逾期不再受理。对申请复审的科目,由复审组进行核实,并作出最终认定,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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